圖錄號: 1549
估價RMB: 22,000-30,000
成交價RMB: 32,200(含傭金)
款識:錦甫(蓋款);金鼎商標(底款);企陶主人(刻款);漱石(刻款)
鐫刻:和香,民國二十三年八月企陶主人刻。宜知陶宅味,遠勝黨家風,漱石書。
說明:此壺以紫泥制成,由范錦甫制作。上有刻款企陶主人,應為吳德盛陶器行老板吳漢文親自刻繪之作。而另外一面又落“漱石”款。漱石為陶刻大師陳經(jīng)耕的刻款。
REPUBLIC OF CHINA PERIOD
A PERSIMMON-SHAPED PURPLE CLAY TEAPOT ATTRIBUTED TO FAN JINFU AND INSCRIPTIONS ATTRIBUTED TO SHUSHI AND MASTER QITAO
21.3×10.6 cm
RMB: 22,000-30,000
款識簡介:
1. 漱石,陳經(jīng)耕,民國陶刻高手,陳經(jīng)耕自幼習文練字,1921年進入陶工傳習所刻字班,師從名師邵云如。上世紀20年代中期,陳經(jīng)耕被利用公司聘為技工,并啟用師父邵云如所起的名號“漱石”。30年代后,陳經(jīng)耕陶刻技藝成熟,尤擅長刻畫石竹。他陶刻的石竹刀法細膩,枝葉靈動,常得時人贊許。因陳技藝超群,故常為鐵畫軒及吳德盛的高檔茗壺銘刻。
2. 企陶主人,吳漢文,吳德盛陶器行創(chuàng)辦人,早期由其制作的茗壺鈐“松鶴軒”楷書方章及刻行書“招鶴下云眠古松”及“歧陶發(fā)明”篆書方印。也常見如“吳”字等仿印刻畫。
3. 金鼎商標,由吳德盛陶器行創(chuàng)立人吳漢文注冊之商標。其商標商標中間由“吳德盛”三字構成金鼎圖案,上下左右四角為楷書“金鼎商標”四字,作為該店訂制產(chǎn)品的專用品牌印記。
4. 錦甫,范錦甫,清末民國制壺大師范大生之子,承其家學,擅長制福壽壺、合梅壺、掇球壺等,其作品亦有用其父“大生”章款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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